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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排放废水中粪大肠菌群超标1079倍,被罚30万元;公益组织:起诉医院,要求赔礼道歉

2023 . 05 . 23

“医院本来应该是救死扶伤,保护公众生命和健康的,但贵州一家医院排放的医疗废水中粪大肠菌群却超标1079倍,对公众健康造成了极大风险,我们已将其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院方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近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九江市青山绿水自然保护中心获悉,该中心诉黔西市人民医院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毕节市中院已立案,目前正等法院开庭审理。

医疗废水中粪大肠菌群超标1079倍,环保部门处罚医院30万

公开资料显示,黔西市(贵州省辖县级市)人民医院是一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九江市青山绿水自然保护中心相关人员介绍,2021年12月13日,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执法人员对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废水总排口水质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粪大肠菌群超标1079倍,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

2022年3月15日,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对黔西市人民医院作出处罚30万元的决定(近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证实,相关处罚在该网确有记录)。

九江市青山绿水自然保护中心公益诉讼顾问董政称,公开资料显示,大肠菌群是作为粪便污染指标菌提出来的,主要是以该菌群的检出情况来表示食品中有否粪便污染。“大肠菌群数的高低,表明了粪便污染的程度,也反映了对人体健康危害性的大小。”

他称,粪便是人类肠道排泄物,其中有健康人粪便,也有肠道患者或带菌者的粪便。所以粪便内除一般正常细菌外,同时也会有一些肠道致病菌存在(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等)。因而食品中有粪便污染,则可以推测该食品中存在着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潜伏着食物中毒和流行病的威胁,必须看作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的危险性。

公益组织起诉医院,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九江市青山绿水自然保护中心传播主管窦丽丽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该中心成立于2017年,是一个环保公益组织。2021年12月,媒体报道了毕节水污染严重,被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点名的事情,画面让人震惊。

2022年底,该中心注意到: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废水总排口水质中粪大肠菌群超标1079倍被当地环保部门处罚的事情。“当时,我们团队就决定要为严重超标的外排废水做些努力,推动地方主管部门改变现状。”

此后,九江市青山绿水自然保护中心将黔西市人民医院起诉至毕业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黔西市人民医院:在未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前,停止向外部环境排放污水;立即采取相关措施,消除排出废水附近地域的环境污染;将排放超标污水的环境修复(或替代性修复)到未排放超标污水之前的状态;赔偿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用于毕节市和贵州省的环境保护工作,损失数额以评估结果为准;在媒体上赔礼道歉;承担原告为此案而支出或者必须支出的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其他所有费用。

“日前,毕节市中院正式立案,就等开庭审理了。”九江市青山绿水自然保护中心公益诉讼顾问董政称,中心希望通过环境公益诉讼引起毕节相关部门的重视,落实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毕节市的督办工作,改善毕节市的水污染现状。

“也希望和被告坐在法庭上,通过法院开展对话,邀请主管部门参与,切实解决被告的水污染问题,降低废水流域的健康和安全风险。”

医院:医疗废水排放已达标,不知公益组织将其起诉至法院

黔西市人民医院污水排放给环境造成了多大的损失?相关鉴定是否启动?目前有无结果?

湖南民声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海洲介绍,黔西市人民医院对环境造成的损失情况,可以通过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执法案卷、环境影响性评价报告及批复,确定被告违法排放超标废水的排放数量来计算。甚至可以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倍)和食品药品安全法(10倍)承担惩罚性赔偿。也可以在开庭后申请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出具专业意见,还可以申请评估鉴定。“因目前还未开庭审理,所以还没有结果。”

杭州市下城区艾绿环境发展中心环境调研顾问谭永超称,该中心也对此案保持关注,拟作为支持单位加入起诉。

“毕节市中院不仅对公益诉讼案件及时立案,还通过网上立案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为毕节中院点赞。”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中心主任李恩泽律师介绍,《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

涉事医院被处罚后,整改是否到位?污水排放是否达标?

3月24日下午,黔西市人民医院办公室相关人员称,医院被环保部门处罚后,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目前医疗废水排放已经达标。对于有公益组织起诉医院一事,其称,尚不了解情况,也未接到法院传票。

当天下午,毕节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相关人员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处罚决定下发后,黔西市人民医院既未提出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处罚已生效,罚款已上缴。对于公益组织起诉黔西市人民医院一事,将密切关注。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陈有谋 编辑  杨德合(仅供分享交流不作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和原作者出处。如有侵权,请在后台留言,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