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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4年度实施计划

2014 . 05 . 05

  3月31日,四川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4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省长魏宏主持召开会议并作重要指示。

  《计划》明确了四川省今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3%以上,成都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5%以上,提出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加速“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工业脱硫、脱硝、除尘减排项目等年度重点任务。

  魏宏强调,大气污染影响公众健康,全社会广泛关注,要注重“四抓”:一是抓重点地区。对成都及周边重污染城市要重点来抓,重拳出击,重点区域突出联防联控。二是抓关键环节。突出燃煤、扬尘、机动车、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大力开展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燃煤锅炉治理和“黄标车”、老旧汽车淘汰,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环保搬迁改造。三是抓长短结合。治“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既要展示治“霾”的坚强决心,又要根据实际编制合理的治理方案,标本兼治。四是抓舆论引导。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手段,对公众多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知识,让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做到人人参与,形成“同呼吸,共奋斗”的良好氛围。